智学网从江苏卫生人才网获悉,2025年江苏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现场确认2025年11月27日-12月11日,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各考试知识点:
现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卫考办发〔202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质提出如下建议,请一并贯彻实行。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里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人社部发〔2025〕51号)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原则上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考试报名初级(士)职称的条件
药(技)士:拥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普通全日制学历。
(二)考试报名初级(师)职称的条件
1.药(技)师:拥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拥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普通全日制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拥有相应专业大专普通全日制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拥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获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护师:拥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拥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三)考试报名中级职称的条件
1.主治医师(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拥有博士学位,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拥有硕士学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且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拥有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主管医师(公卫类别):拥有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拥有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拥有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3.主管护师:拥有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拥有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获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拥有大专学历,经注册并获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经注册并获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4.主管药(技)师:拥有博士学位;或拥有硕士学位,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拥有大专学历,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拥有中专学历,获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在计算任职年,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获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的,从获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2、2025年度考试报名职员,其学历或学位获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报名要求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同的合法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并须符合我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学位功用等同于学历。
(一)考试报名有执业医师资格需要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
考试报名临床医学检验学(代码352)中级资格,后学历可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历。
(二)考试报名有执业护士资格需要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
(三)考试报名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应提供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学历(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初次考试报名医技类专业,应提供医技类或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具备低一级医技类资格的职员,应提供医技类或医学类专业学历。
初次考试报名眼视光技术专业,应提供眼视光学或眼视光技术专业学历。
(五)卫生系列内平考同级别资格,应提供与考试报名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
3、凡考试报名有执业类别需要的专业,应拥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其中考试报名妇幼保健专业(专业代码364),执业类别可以为临床或公卫。
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且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职员,可选择考试报名营养专业(专业代码382)中级资格,获得的资格可作为晋升临床营养专业高中一年级级资格的依据。
卫生专业技术工作职位变动职员,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考试报名现职位同级别资格,获得资格并从事现职位工作满1年后,方可报名参加现职位高中一年级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2025年以来未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未达到国家公布的考试合格标准获得的地方初、中级资格职员,调入我省工作后,须报名参加同级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考试获得资格后,方可考试报名或晋升高中一年级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4、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可直接考试报名中级职称。
凡在乡镇卫生院(含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拓展“六位一体”服务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考试报名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门诊部(所)、医务室,农垦、学校与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实行。
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职员,可考试报名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
考试报名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中级资格的职员,注册范围须包括全科医学。考试报名中西医结合有关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交相应材料:
1.执业注册范围为中西医结合;
2.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
3.获得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4.获得省级以上“西学中”结业证书。
5、考试报名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于2025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与2025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5年考试报名相同专业的职员,可暂不作需要。
依据《江苏“十四五”院前医疗急救事业进步规划》,在未打造院前医疗急救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前,在院前急救机构工作的医师晋升中级职称暂无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职员可以提前一年考试报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以直接考试报名。原则上只享受政策打折。
7、202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使用在线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使用纸笔作答方法进行考试,其他专业使用人机对话方法进行考试。
(一)在线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2月9日。考生可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进行在线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2月11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考试报名职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址,完成报名条件的审核确认工作,考试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各设区市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告为准。
(三)在线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7日—16日,逾期未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舍弃报名。
8、报名条件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察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历程证明。
(五)工作职位变动职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六)医疗机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七)有下列状况的,考试报名职员还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考试报名有执业资格需要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同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职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需要的职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职位变动考试报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平考的应提交原职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职位和现职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考试报名主治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七)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考试报名相同级别专业的职员,仅需提交《申报表》和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各考试知识点要严格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有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能擅自放宽考试报名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
1.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2.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历程证明